在同一时间段内那同样的问题去问不同的人,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技巧,这个技巧在谈判中广泛使用。
警察也经常用这个策略来审犯人。怎么审?比如说有一个案件,涉及到很多的嫌疑人,警察的策略就是同时提审他们,问每一个人同样的问题,最后在对比不同的嫌疑人在回答问题时的信息,看看有没有偏差。如果有偏差,这就是破案的线索。我们在谈判中这个策略也是可以使用的。
举一个例子,日本人在谈判的时候都会有专门的人来做记录,有专门的人来回答问题。日本人跟第一个供应商见面,问了很多的问题。跟第二个供应商见面,日本人有问了很多的问题,跟第三个供应商见面,日本人又问了很多的问题。做记录的人发现跟好几个公因数见面日本人问的问题都差不多。最后日本人回去以后,通过对比,做了一份信息的差异表。这就是线索,就是谈判重要的线索和突破口。
那同一个问题在不同的时间问同样的人,这样也可以达到辨别真伪的目的。
警察也经常使用这个策略。警察在审问犯人的时候通常会问很长串的问题,如籍贯、性别、姓名。过一段时间又提审,但问的却是同样的问题。再过一些时间还问同样的问题。警察分好几次提审,最后把几次提审的口供做对比,如果发现了破绽,这个嫌疑人就死定了。
有的供应商会问采购:“我给你的报价是多少钱?”。没有经验的采购就会说:“我帮你查一下,哦,14块钱!”,供应商说:“哦,对对,我想起来了,原来这么便宜的价钱给的是你”采购商感到很高兴。但是实际上可能不是这样子,采购应该改变策略。如供应商问上次给你的报价是多少钱的时候,你可以反问他:“你自己的报价你自己都不知道?”供应商没有办法,只得硬着头皮,说出最低的价格。
经验告诉我们,不论买卖双方都要避免自己首先出价或者是还价。一旦先出价或者先还价,要想在价格上获得进一步的优势就很难。
对于买方来讲,他们是永远不会接受对方第一次报价的。要意识到,大多数公司的产品和服务中包含巨额利润。他们的如意算盘是,当内行的买家来谈生意时,会给买家留下讨价还价的余地。他们至少会再让你还一两次价,最终得到你满意的报价。
跟供应商谈判的时候让步要慢,而且要越来越慢。让步要小,而且要越来越小。这样子可信度高。如果买方一下就让很多,卖方会感觉到他还有空间,从而露出了破绽。
跟供应商洽谈的时候要有详细的记录,尤其是大宗的谈判,更要有详细的记录。比如说要有录音,或者请速记人员提供支持,这是很重要的。
日本人是比较善于这样去做的,如果你和日本人谈判,你会发现虽然他没有录音笔,但是他会用笔记下来,他喜欢做笔记,这也是在这个过程当中所要注意的技巧。
为了增加采购谈判者的优势,你必须要求供应商提供拆分的报价,这其实是对你们非常有利的。供应商在拆分报价是不容易隐藏细腻,而且你还可以跟据拆分的报价再次进行比价。
成功的谈判者总是故意制造僵局,失败的谈判者总是害怕僵局。所以说采购不但不害怕僵局,反而有的时候还故意制造僵局,通过制造僵局来解围,因为这样做会让供应商觉得你也做了让步,他也就会做出相应的让步了。
举一个例子,你跟供应商要谈两个项目,一个是谈付款,一个是谈保修